指目标化合物在样品中所占的比例,它反映了样品的纯净程度。纯度越高,表示样品中杂质越少,品质越好。
纯度通常顺利获得扣除杂质的含量来计算,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杂质的准确含量往往难以确定。因此常采用高效液相色谱(HPLC)或气相色谱(GC)等方法来测定。
顺利获得色谱图上的峰面积归一化法来测定,即测量目标化合物的峰面积与总峰面积的比例。
纯度的值通常不会超过100%
单位有mg/ML、WT%、VOL%等。
指样品中除去有机杂质、无机杂质、水或溶剂后,单位质量的物质中目标化合物的质量百分比或体积比。
含量的测定通常需要对照品,它是一个相对概念,可以超过100%。
含量可以顺利获得容量分析法(如滴定)、色谱外标法、内标法、紫外分光光度法等方法来测定。
含量的结果可以大于100%,这可能是由于对照品的纯度低于100%,或者待测物质的纯度高于对照品等原因。
百分比(%)
纯度和含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,它们分别反映了样品的纯净度和目标化合物的量。评价一个成分的品质时,不能仅凭纯度或含量来判断,而应该综合考虑纯度、含量、杂质残留、溶剂残留、水分、炽灼残渣等多个因素。
1.25%剂型适用范围
高含量剂型,与50万单位维生素D3使用量相当。
每吨全价饲料添加4-5克。
用于多维、核心料、预混料、混添和动保制剂产品。
需要逐级预混,对生产设备要求比较高。
适用于多维企业、集团公司核心料工厂、商业预混料企业、动保添加剂生产企业等。
0.05%剂型适用范围
低含量稀释剂型,是1.25%剂型稀释25倍的产品。
每吨全价饲料添加100-125克。
可直接在全价饲料生产过程中添加。
基本不需要预混合,对生产设备要求相对宽松。
适用于各类全价饲料生产企业、规模养殖场自办料生产、养殖现场额外添加等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2625号公告《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》规定了25-羟基维生素D3的最高使用限量,以及其与维生素D3同时添加的总量限量。
猪饲料最高限量:50μg/kg
每吨饲料中的有效成分总量:
50μg/kg×1000 kg=50000μg=50mg=0.05克
若直接添加纯品,则每吨饲料需添加:0.05克/吨
1.25%剂型产品添加量:
0.05 克/1.25%=4 克/吨
按照25-羟基维生素D3和维生素D3各添加62.5μg/kg计算,每吨饲料添加量为0.0625克,折算1.25%的添加量就是每吨5克
联用总限量:125μg/kg
分配比例:两种成分各占 62.5μg/kg
单种成分纯品添加量:
62.5μg/kg×1000 kg=62500μg=62.5mg=0.0625 克
1.25%剂型添加量:
0.0625 克/1.25%=5 克/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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